一、對自己 ― 自處

(一)事事要體天行道。

(二)時時要為人著想。

(三)要言語溫和。

(四)要態度誠懇。

(五)要行為謙虛。

二、對同奮 ― 相處

(一)要尊重同奮。

(二)要親愛同奮。

(三)要服務同奮。

(四)要鼓勵同奮。

(五)要寬恕同奮。

       儘管凡是有兩個人以上的地方,不免就會發生意見相左之事,但意見不同要看是為己或是為人,為己則能捨則捨,為人則據理力爭,影響團體或團隊發展最大的因素,就是成員間意氣之爭。有事可以適時提出建議,共同得到解決方案,這才是天帝教應有的制度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正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